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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度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通知

2023-09-27 16:03


关于举办2023年度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 则》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3号)等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与杭州三 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高速公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证培训

   培训对象: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已到期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公路路网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解读、《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解读、应急管理知识、高速公路事故案例剖析等。

   培训形式: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专栏(以下称“专栏”)线上学习32学时。

   

   考试形式:闭卷,60分钟,考试合格由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时间:具体见“专栏”。

   培训费用:培训费580元/人。

微信图片_20230718113752.jpg

 二、 继续教育

    1.培训对象: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在三年有效期内,需参加每年一次复训的高速公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培训内容:当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新政策、新技术、安全管理实务、 高速公路事故案例剖析等。

    3.培训形式:“专栏”线上学习相应学时。

    4.考试形式:闭卷,60分钟,考试合格后自行网上下载复训培训证明。

    5.培训时间:具体见“专栏”。

    6.培训费用:培训费300元/人。

微信图片_20230718113817.jpg

三、 报名时间及资料

    1.即日起接受报名,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有效。

    2.培训学员需提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申请表》(“单位意见”处盖公章),本人2寸 免冠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需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底为白色)、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毕业证没有的需要公司开个证明并盖公章),报考主要负责人的需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姓名需与主要负责人一致,加盖公章)或相关任职文件一份。 "继续教育"培训学员需提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申请表》(附件),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1张(需贴在申请表上)、原培训合格证。

    3.本次线上培训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平台"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专栏"进行 (https://www.zjaq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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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度航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 则》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3号)等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与杭州三 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港航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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