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度 第二期电工(中、高级/三、四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2023-09-27 16:06
关于举办2023年度 第二期电工(中、高级/三、四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根据尚层职校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计划,将于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组织第二期电工中、高级/三、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培。各单位根据需求报名,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等级:电工中、高级/三、四级;
报名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人员(详见附件 1);
报名方式:登陆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2.jsp),点击“技能评价报名”-选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步骤完善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
二、考培安排
培训时间:2023年8月12日9:00-16:30(暂定)。
培训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轨道交通学院)。
考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理论(机考)、实操。
考培费用:四级2000元/人、三级30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成绩及证书: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公布考生成绩;考后15个工作日左右,合格考生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考试要求:为确保考试质量,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期间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作弊处理,记零分并通报用人单位。
其他说明:如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试相应延迟,时间另行通知。
四、附件资料
附件 1: 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申报条件
(一)电工中级(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电工高级(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一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 则》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3号)等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与杭州三 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一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